中國也開始長臂管轄?

【Gary安Blog】

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于7月1日正式上路,其中第63條「境外適用條款」已引發國際社會高度關注。消息稱,日本自民黨議員白川司投書《PRESIDENT》雜誌說,中國這部新法不僅是針對境內少數民族的管控工具,更是中國政府向全球伸出法律長臂的最新武器,一旦施行,外國人在日本境內公開挺臺獨或批評中國民族政策,都可能依照“煽動民族分裂”罪被中共跨境追訴。這部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於3月12日通過的新法共65條,以強化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爲核心,管轄範圍橫跨教育、語言、出版、網路、企業活動、宗教乃至海外華僑。日本媒體評論說,中國民族團結法具有三大核心,其一爲強制推行普通話,制度性消除維吾爾語、藏語等少數族群母語教育;其二是將任何守護少數民族文化的行動定罪爲“分裂主義”;其三則是第63條“境外適用條款”,明確制定任何境外組織或個人若被認定破壞中國民族團結,中方即可依法追責,甚至可以在國際間執法。評論稱,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與2020年《香港國安法》不同,雖然兩項法律都涉及對“顛覆國家”、“分裂國家”、“恐怖主義”等執法內容,但《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更爲清晰可操作,尤其是此法設定海外管轄條款。分析稱,兩個法律最大不同點在於《香港國安法》屬於事後算賬,而《民族團結法》從一開始就以境外爲主要標靶,目的是將中共思想管控延伸至全球,顯然這法律的確刺痛反華勢力的要害。
美國一些反華勢力爲防堵中國《民族團結法》在海外執行,美國國會兩黨議員聯合提出《制止跨境鎮壓法案》,目的是加強對“外國政府代理人”在美國境內的執法行動,該法案若通過,將首度在美國聯邦法律中明確制定了“跨境鎮壓”罪名,並最高可判刑10年,不過美國會通過這項法律并非易事,因爲中國已經準備對提案議員做出相關制裁,美前國會議員當下美國務卿盧比奧,正是因做議員時被中國制裁,之後險些沒能陪同川普一起訪華。媒體還稱,根據國際人權組織“保護衛士”調查,中國已在全球至少53國家設立逾102處非法海外派出所,過去這些派出所的跨境執法行動缺乏明確法律依據,但第63條一旦生效,北京便能宣稱一切執法都是依照“國內法正當性”所爲。其實中國《民族團結法》的出臺也是中國社會與時俱進的必然結果,總不能總是看到美國國會不斷通過反華排華法律,而中國政府總是處於被動迴應的境地吧?再者說,沒事總去挑戰中國社會制度,自己手腳也不乾淨,還去指責別人,那不是吃飽了撐的沒事幹嗎?還有,很多海外反華人士爲了拿點錢財,冒着風險喊兩聲反華口號,做些反華行爲,以爲沒有後果,今後恐怕不行了,因爲世界大環境改變了,這年頭不論做什麼事都是要付出代價的,只是代價何時到來不同而已。人家美國川普還不是看委內瑞拉總統馬杜羅不順眼,一夜之間就抓到美國關進大牢裏,世界上哪個國家敢放個屁?中國政府就算抓幾個海外顛覆和分裂中國的反華分子,那也是無可厚非的事情。別拿道德公理與筆者辯論,美國川普派軍隊到委內瑞拉抓走人家總統違反國際法嗎?回答了這個問題再來與筆者辯論。人家中國政府在海外執法之前還懂得要先立個法,然後再去做這件事,相比之下中國還是尊重世界各國和國際法的。
中國駐美大使館發言人劉暢對此表示,跨境鎮壓概念“完全是捏造出來的”,並重申“中國政府嚴格遵守國際法,並充分尊重其他國家的執法主權。”有分析稱,一些批評中國設立《民族團結法》的人群,他們不是在說此法律本身有問題,他們是想強調中國是否具備海外執法能力,這正是中國政府需要向美國政府學習的地方,美國隨便拿出個法律就可以將中國商人孟晚舟扣留在加拿大,國際輿論不敢指責美國違反國際法,甚至連個屁都不敢放,爲什麼?還不是人家美國夠強大。美國不敢讓臺灣賴清德宣佈獨立,就是害怕臺灣會變成加沙和烏克蘭樣子,中國《民族團結法》是時代的產物,中國要繼續發展前進,就不能沒有相對應的法律伴隨,中國在通過這項法律之前是經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論證和評估,還要選擇最適合的時機宣佈,不像美國那麼很容易就通過一條法律,一個國會議員或幾個國會議員聯名提出一項法規,不論法律是否有民意基礎和符合國家發展需求,然後議員們私下裏對縫勾連,議會上再經兩黨議員討價還價後,一舉手表決,一條國家法律就誕生了。有時美國會通過的法律很不認真,最後甩鍋給最高法院大法官們來解釋,大法官手裏堆着一大堆法案等待解釋,有時國會通過的聯邦法律又與州政府地方法律相矛盾,結果議會通過的法律只能放在那裏睡覺。中國的社會制度對立法十分嚴格,《民族團結法》就是針對那些臺獨、疆獨、藏獨分子們的法律,而且中國一旦立法,就會堅決執行。
網上有評論稱,美國國務卿盧比奧被中國製裁,按理說他不可能在被制裁的情況下還能跟隨川普訪華,其實這裏邊還真有故事。據分析,中國外交部在川普訪華第一次名單中看到盧比奧名字,但是沒有給他簽證許可,美國務官員前來交涉,中國外交部給出回答是,盧比奧在中國政府制裁名單上。美國務院官員說,那是盧比奧在做國會議員時的行爲,他現在已經是美國國務卿,中國外交部回答說,中國製裁的是那個人,而不是他的職稱,除非盧比奧保證在訪華期間和訪華結束後不再發表支持臺獨言論,中國政府可以給他簽證。幾日後美國務院官員告訴中國外交部說,美國務卿盧比奧做出保證,不會再發表鼓勵臺獨言論。結果我們看到盧比奧隨同川普訪華期間和結束訪華回到美國後都沒有再在臺獨問題上大放厥詞。盧比奧是有野心的,他如果不能跟川普訪華,今後如果他還想選美國下屆總統,就會遇到資歷不完整的挑戰。目前下屆美國總統選舉的討論,美國媒體都在萬斯和盧比奧之間做分析和預測,如果將這樣的案例說成是中國的長臂管轄,也不是沒有道理的。中國《民族團結法》出臺的確對臺獨分子是一種警告,秋後算賬的事情對一個國家來說,簡直就是家常便飯,有些年輕人不懂政治,更沒有社會經驗,往往一衝動就犯下一生都無法挽回的錯誤,當年反送中的香港年輕人群,絕大多數人在事後的經歷中明白道理,吃一虧長一智嗎!世界任何一個國家都不可能不與中國打交道,按照“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道理,總有一天你和你們的家人,甚至你們的後代都會與中國發生聯繫,千萬不要給後代留下不健康的遺產。中國《民族團結法》的法律對象,就是國內國外的反華人士,如果是加入外國國籍的人們,一旦觸犯中國《民族團結法》,很可能會被當作外國間諜關押起來,美國正在將中國逐漸變成跟自己一樣的大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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